□ 劉遠舉
5月1日,有網友反映“在三亞一流動攤販處購買的水果從9斤變成6斤”的問題。三亞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、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已找到該流動攤販,經調查該網友反映的情況屬實,已依法立案,并根據規(guī)定擬給予5萬元的行政處罰。
旅游景區(qū)的攤販沒有品牌、沒有店面,談不上商譽。再加上景區(qū)的游客來自天南海北,都是流動的,說不定第二天就走了,不會去找攤販算賬。所以,這種交易場景,必然會導致短視行為的產生。如果嚴格按行為后果和處罰來計較的話,5萬元的罰款已經遠超出短斤少兩的后果。所以,這事已經與監(jiān)管力度無關了。作為一個旅游城市,三亞在這方面的處罰力度,已經很大了。處罰的意義之一就在于警示,所以當地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不但要處罰,還要和其他部門協(xié)同宣傳出去,才能形成警示效果。
據《南方都市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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